祭祀用的三牲,神仙是否享用了?最后都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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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在古代中国,祭祀是一场重要的国家活动,已然上升到等同于军事行动的地位,可见其重要性。


汉武帝时期,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在公元前112年,汉武帝就借口地方诸侯进献给中央朝廷用于祭祀的贡金纯色不好或者斤两不足,对祖先及神灵大不敬为由,一口气直接剥夺地方诸侯爵位106人,占据当时地方诸侯近半数,基本做到了终结汉初近百年诸侯割据的乱局,史称酎金夺爵。

汉武帝使用的是正大光明的阳谋,以汉代政治家们的精明,所有人都明白,所谓的酎金夺爵就是一场削藩行动,但是这一场削藩行动却是进行非常顺利,因为汉武帝不仅仅占据了律法的制高点,也占据了社会舆论的制高点,另外有着军事上的强力保障,所以汉武帝削藩削得肆无忌惮,一次性就敢削掉一半的诸侯,这在中国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汉武帝占据的社会舆论制高点就是祭祀,古人对于祭祀活动之重视远比我们想象的还要高!


那么,问题来了,古人用什么来祭祀祖先以及神仙们?祭祀所用的食物,最后又都是怎样处理的?

01 三牲

在古代,生产力低下,古人举行祭祀活动,一方面是出于对于天地以及祖先们的崇拜和感恩之情,另一方面也是借此机会祈求未来的风调雨顺,国富民安。神权尚未走下神坛的夏商周三代是古代中国祭祀活动最为鼎盛的时期,属于最原始的图腾崇拜。周王朝建立后,确定周礼,将祭祀活动规范化,与此同时的是,神权走下神坛,对于祖先的祭祀开始兴起,并延续至今。汉代之后,佛教的传入以及道教的兴起,祭祀活动也掺杂进了宗教因素。

根据《礼记祭统》一文的记载,凡祭有四时,春祭曰杓,夏祭曰稀,秋祭曰尝,冬祭曰忝。

在古代一年四季都需要举行祭祀活动,春天的祭祀叫做杓,夏天的叫做稀,秋天的叫做尝,冬天的叫做燕。这其中夏天是阳气最盛的季节,冬天是阴气最盛的季节,因此夏祭和冬祭是古人最为重要的两场祭祀活动,也由此可见,太阳崇拜才是古人最原始的崇拜,这背后也是农耕文明生产生存的必需。


有了祭祀活动,那么就需要贡品用来祭祀。

在大能遍地走的远古蛮荒时代,为了表示对于神仙的崇拜和敬仰,祭祀神仙用的三牲,囊括了飞禽类、走兽类、鳞甲类,而且每一样都要选用最好的,飞禽类于是就选择了凤凰,走兽类则是麒麟,鳞甲类则选择了龙。

当然,这些都是神话传说,缺少史料支撑。但是这种类型选择,也深刻地影响了后世之人对于三牲的取舍上,当然更是后人之人取后世之景附会前人之说。


三牲,按照史书记载,有大三牲和小三牲的区分,猪羊牛为大三牲,牛代表勤奋,羊代表祥和,猪代表富足,在古代物资匮乏的年代,能够凑齐这三样的非富即贵,按照周礼的规定,大三牲天子专用,称之为太牢,诸侯贵族只能降一等使用,使用猪羊祭祀,称之为少牢。

普通人家凑不齐这三样,咋办?好办!中华文化充分考虑到了这一点,神仙们讲究近人情,通人性,变通才是中华文化的精髓,一个易字,充分了概括了这一特性。

普通人家不是凑不齐猪羊牛么,那就按照飞禽类、走兽类、鳞甲类自己选吧,于是鸡鸭鱼隆重登场,鸡鸭农户自己养就行,古人聚居一般依山傍水,鱼嘛,自己下水捕去!鸡鸭鱼,也一般称之为小三牲。

好嘛,这下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升斗小民,大家都和谐地统一在一个文化体系下,和谐共存。并且在这一文化下,还对各种血食有着各种各样的专门称呼,养在栏里到祭祀时用作祭品的牛叫做牢,养在圈里专门用作祭祀的羊叫做宰,动物的毛色纯为牺,动物的完整无缺为牲,也由此可见,古代中国祭祀活动的兴盛!


02 五果

说到这里,可能有朋友们会说,佛说慈悲为怀,不舍杀生;道言仙道贵生,无量度人。血食正是佛教和道教避之不及的,这与教义不符,那么佛教和道教是怎么祭祀的呢?

中华文化,以其强大的包容性和同化能力著称,佛教虽然是外来宗教,但在中华大地上扎根后,不断汲取中华文化的营养,早已形成儒道释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局面,也因此在道教和佛教的祭祀上,大同小异。

在道教的祭祀上,主要使用的是五果,比如凤梨、柑橘、梨子、枣子、苹果,分别代表旺、甘、来、早、平安,用来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当然神仙众多,也众口难调,不同的神仙祭祀有着不同的规定,这里也只是取其中一种说法。


03 分祚

祭品在祭祀之前为表示对于祖先的尊敬,在烧熟之后是不允许品尝的,祖先要享用第一口,但是在祭祀之后又是怎么处理的,可以吃吗,还是直接倒掉?

用于祭祀祖先和神灵的祭品一般来说都是准备的很丰盛,特别是祭祀祖先用的三牲,不论是大三牲还是小三牲,在平时都是难得一见的食物,特别是对于普通百姓,为了准备这些祭品都要准备许久。

中华文化就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倒掉,那是浪费,对祖先的亵渎!吃掉,而且要大家一块分享着吃掉,共享祖先或者神灵带来的福运,美其名曰分祚。
大秦帝国中的祭祀场景

在《论语·乡党》一文中就记载到:祭于公,不宿肉。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

帮助国君祭祀,分得的祭肉,当天就分送给别人,千万不要过夜,祭肉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就不要吃了。

在古代士大夫有着带着助祭之肉,辅助国君进行祭祀的传统,天子或者诸侯在祭祀时,在当天清早宰杀三牲,举行祭典,第二天还要在进行祭祀一次,称之为绎祭。在绎祭之后,臣子们将助祭之肉带回,并且还能够得到天子或者诸侯赏赐的主祭之肉,一般来说,谁能得到主祭之肉代表着天子或者诸侯的赏识和亲近。

士大夫带回这些祭肉后,还需要再次向下分赐,包括自己的家人、仆人,春秋战国时期,还包括门客等依附于士大夫的臣子们,同样地,这也是表示赏识看重之意,美其名曰,以均神惠。因为已经宰杀了两天了,为了保持肉质的新鲜不至于腐烂吃坏肚子,早期还有规定分赐得到的祭肉不得过夜。

春秋时期,诸侯会盟,周天子派遣使节到场,赏赐一块咸肉,以示周天子的同意和批准。这块咸肉,称之为祚肉,是周王室祭祀太庙的贡品。齐桓公九合诸侯,尊王攘夷,匡扶周王室,周襄王就将祚肉赏赐给齐桓公,作为最高赏赐。诸侯得到祚肉之后,与自己的臣子分食,当然周天子权威衰落后,还有没有诸侯愿意吃,那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因此,在中国古代祭祀所用的祭品,最终一般都是由主祭之人进行分配,代表祖先或者神仙赏赐给参与祭祀的人,也因此主祭之人在古代是一个炙手可热的职位,一般都宗族族长或者君王亲自担任。康熙晚年,曾指派雍亲王作为主祭之人进行祭祀活动,这一点也被雍正在即位后,作为正统性大肆宣传,由此可见,这个主祭之人地位之重要!

祭祀用的三牲,神仙是否享用了,这个无从得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参与祭祀的人是享用到了。


04 终章

祭祀活动,作为古代中国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充分体现了中华文明的变通性和包容性。

祭品选择上,从而不是一概而论,从王公贵族到底层百姓,一一都有考虑,在体现出等级的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不同阶层的经济承受能力。在祭品的处理上,考虑百姓对于贡品准备的辛苦,本着不浪费和奖励的原则,以下推上,大家一起分享食用,祭祀祖先也是在犒劳自己。

祭祀活动,不是某一群人的狂欢,当它成为全民参与的行为时,才能成为一个文化印记,刻化进文化的传承之中。中华文化中的祭祀,脱胎于祭祀太阳的原始崇拜,又融入祖先缅怀、佛道等宗教因素,从最开始的祈求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到家和万事兴的祝愿,落脚点始终在于人,而非神!不求来世,而重今生!

或许,这便是中华文化中所提倡的天人合一,人可封神,神亦为人,神从未远离,也从未走近。以人为本,与民同乐,这才是浸染中华文化的祭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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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衫弹史,软件工程师,历史领域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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