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从抄袭到创新,国家发展有没有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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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回 惟古于词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贼

1980年1月14日,在北京西郊八里庄,一个机构挂牌成立,它的名字叫做中国专利局(即国家知识产权局前身,1998年4月1日更名),时任国家科委副主任武衡兼首任中国专利局局长,由此拉开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大幕。

那么,问题来了,1980年,此时距离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已然过去了31年的时间,在漫长的31年里,中国没有设立专利局,专利又是如何进行保护的?

曾几何时,中国被指抄袭山寨大国,国货不被国人信任,洋品牌在中国大行其道,而如今,又何如?国货真香!如果将时间线拉长,纵观世界各大国的发展历史,无论是英美,还是德日,都经历了一段靠抄袭发家的苦闷时期,经过一段时间的苦练内功,一跃成为新的专利巨头。

一个国家的发展,只有从抄袭到创新这一条路吗?国有没有其他捷径?

01 专利奖励时期

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儒家重义轻利的思想深刻地影响着古代中国,古代中国的专利保护的意思淡薄。
孔子

时间进入近代社会后,中国的国门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中轰然洞开,中国本土的民族工业在战火中缓慢发展,各类私人企业如雨后春笋般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专利保护在此时也开始进入国人的视线中,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必需品。

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洗刷了近代以来的百年耻辱,中国的发展也进入到了新的历史征程中。1950年8月17日,新中国颁布了《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这是建国以来第一部明确对专利权加以保护的法律条文,然而这一部法律条文的存在时间不过短短4年时光。
开国大典

这是因为经过3年国民经济的恢复,一五计划轰轰烈烈地展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计划经济成为当时中国的唯一选择,社会主义改造成为时代的潮流。所谓专利保护,更多的是在保护私有产权,这与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背道而驰,在土地和企业纷纷国有化、集体化的时代大背景下,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就无从谈起,专利法逐渐不再适应社会的发展需要。于是,1954年的《保障发明权与专利权暂行条例》就被《有关生产的发明、技术改造及合理化建议奖励暂行条例》所取代。新条例的第十五条规定:凡已被采用的发明、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或其他重大建议除发给奖金外,按其对生产作用的大小给予通报表扬,发奖章、奖状或其他荣誉奖励,也由此,新中国进入的专利奖励时期。

专利奖励,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特殊年代里,极大地促进了国民的集体荣誉感,荣誉归功于集体,成就归于国家,对于一个一穷二白的国家在初期发展过程起到的特殊的稳定作用,也由此国家集中精力建设起现代工业化的基础。
社会主义改造

02 专利保护时期

1978年改革开放的伟大决策开始实施,春雷一声乍响,神州从此换人间。

当中国准备打开国门迎接新世界的时候,首先面临的第一道难题便是知识产权的保护,早在1979年中美贸易协定的谈判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分歧一度成为阻碍谈判继续进行的障碍,美国强调知识产权对确立长期国家竞争优势的重要意义,任何有关科技、贸易双边条约必须包含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条款。而此时的中国还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更是一片空白,在谈判中无疑吃了一些暗亏。
1979年邓公访问美国

为什么美国会在双边谈判中反复强调知识产权的保护?所谓专利,其本质是垄断!一个发展多年的大国积累了诸多专利,在拥有专利保护的情况下,可以轻松构筑起技术壁垒,加大他国的发展难度,从而实现贸易上的利润剪刀差,这是美国企业高额利润的秘密,也是美国放心向中国转移产业链的根本原因,技术壁垒不是那个容易突破的!

中美贸易谈判最终还是以中国签署包含知识产权条款的协定告终,在中美贸易协定中第5条规定:缔约双方同意在互惠基础上,相互给予对方自然人或法人专利权、商标权及版权的保护。
专利壁垒

中美谈判中吃了不懂知识产权的暗亏,这怎么能忍?不懂就学,落后就追!这在实质上成为了新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推动力,也由此进入了专利保护时期,开始从弱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向保护知识产权国家转变。

1980年中国专利局的成立便是在这一背景下发生,1982年经过反复讨论,征集意见,中国第一部《商标法》颁布,1984年中国第一部《专利法》颁布,1990年通过了第一部《版权法》等等,这一切都预示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决心和魄力,也由此改开后中国的经济活力逐步得到释放,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与此同时,为了履行贸易协定中所作出的承诺,在国际公约方面,中国也加入了一系列有关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1980年加入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加入了《巴黎公约》,1989年成为《马德里协定》的缔约方。
专利法实施细则

为什么这一时期的中国要成立专利局?不断加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呢?

在改革开放之前,国家实行以公有制为主的计划经济,经济活动的对象多为个人与国家或者集体,由国家统一管理,国民紧密团结在祖国母亲怀抱中,与此同时的是,新中国面临着长期以来的封锁包围,企业对外贸易几乎为零,对于专利保护的必要性有待商榷。

而当改革开放的时代浪潮席卷而来时,私人企业纷纷成立,对内交易活跃,对外贸易频繁,市场经济的活力彻底激活。经济活动的主体也变得复杂多样,国内的、国际间的,推行知识产权保护,便势在必行。保护知识产权,便是在保护私有财产,也是在保护个人乃至企业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邓公视察深圳

03 山寨往事

13世纪,英国出现特许令状,由英国国王颁布诏书赏赐某些人在一定期限内的垄断权,英国国王亨利三世在1236年授予波尔多的一个市民以制作各色布的15年的垄断权,现代专利意识开始萌芽。

1474年,威尼斯城邦共和国元老院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具有近代特征的专利法,也由此成为第一个建立专利制度的国家。1624年,英国颁布《垄断法案》取代特许令状制度,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具有现代意义的专利法。
威尼斯

专利从诞生之日起,便带有浓厚的垄断色彩,有了垄断就有反垄断,为了发展本国经济,世界各国在历史上都经历了一段偷师抄袭的老路。

进入工业时代后,工业发展的技术要求越来越高,材料的选型配比更是成为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率先发展的国家积累起来的技术配方随着时间的推移也越来越多,为了本国的利益,各项垄断法案开始颁布实施,防止技术外流。

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你有诸葛计,我有翻墙梯。

1887年8月23日,英国议会通过了侮辱性的商标法条款,规定所有从德国进口的产品都须注明“Made in Germany”(德国制造)。德国制造由此成为一个法律新词,用来区分“英国制造”,以此判别劣质的德国货与优质的英国产品。

这一法案起源于德国大规模仿制英国产品,偷窃设计、复制产品、伪造制造厂商标志,并且德国相对廉价的人力形成了廉价成本,借以价格低廉的销售冲击市场。

英国很生气,斥责德国,厚颜无耻。德国却在嘿嘿一笑之后,回家继续山寨,不仅如此,整个欧洲都被德国山寨了个遍,英国的刀具、意大利的皮鞋、法国的服装,能赚钱的一个不拉!

相比德国人依靠国民进行偷师学艺然后回来仿制,美国人表示这效率太慢!美国直接出重金,让英国人把英国的技术送过来!并且为了保持这种竞争的优势,美国最初的版权法甚至明文规定不对外国作品进行保护。

终于依靠山寨,美国、德国完成了本国工业的基础建设,开始走向创新之路,国家富强,实力飞跃,美国和德国也因此开启了第二次工业革命。但是山寨的故事,却并未结束,正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继美德之后,日本杀出重围,肆无忌惮的山寨,从商标、产品到影视,无所不抄。

04 终章

崇拜强者、跟随强者,或许是人类血脉中最原始的本能。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来说,也是如此,起步阶段,国家一穷二白犹如一张白纸,何如发展,谁也没有思路,借鉴模仿强大的国家,便是一条通天捷径。正如赛跑比赛,当你落后之后,以前者为目标,不正是最省力的方式么,然而,当你超越所有人,成为别人的目标时,你只能去走别人没有走过的路,去创新!

人类在模仿中学习新技能,在不断模仿中熟悉,又在熟悉中开拓创新。

德国、美国、日本都走过这条道路,曾几何时,德国制造、美国制造成为那个时代廉价、粗制滥造的代名词,然而当他们学会了模仿,开始走向创新时,曾经的模仿对象将为之颤抖,整个时代甚至因此改变。

中国的起步虽晚,但却在融入世界后,紧跟时代的步伐,加速发展,这一点从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便可看出,诸多国家在国家发展到一定程度之时,才会颁布专利法,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设置起技术壁垒,保护起本国企业。但是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却伴随着整个改革开放的历程,从一开始便深度介入,这种知识产权的意思从企业建立之初便已深入人心,这也是中国企业或许能够在不知不觉中很快完成从模仿到创新创造,引领世界潮流的内在原因之一吧。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另外一点,能够成功模仿先进国家的后发国家都是完成工业化基础的国家,无论是德国、日本还是世界第一强国的美国,工业化才是一个国家发展的根本根基,虽然其他国家也在模仿,最终仍旧处于生产链的底端,无法实现跃迁,更无法模仿国发起挑战,更别说引领一个时代的发展。

摸着鹰酱过河,是一个后发国家的捷径,那还有没有其他方式?有的,新中国早期20多年的发展中,在封锁包围中自主创新,从汽车钢铁到两弹一星,哪一样不是在自主创新?但是,这一条无疑很艰难,老一辈人走得很苦,但是打下的根基却是最牢固的!因为她没有知识产权的纠纷,完全自主可控!
原子弹爆炸

不必妄自菲薄,中国制造,国货真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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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青衫弹史,软件工程师,历史领域爱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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