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有了选择权、拒绝权,教师才会成为“令人羡慕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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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班主任的岗位成了“烫手山芋”,多数教师内心都不太愿意接。那么教师有选择不当班主任的权利吗?江海志认为,从事理上来说,有;从事实上来说,无。


一、从事理上看

无论是事业单位,还是企业公司,真正好的管理从来都是尊重员工的。强扭的瓜不甜,不肯当班主任的人被强行推上岗位,是很难做好工作的。好的学校管理不会勉强教师做班主任的。当学校不会勉强教师做班主任的时候,教师也就有了拒绝做班主任的权利。

从事理上说,无条件接受学校安排的任何工作是教师的义务。但是当教师的身心有了疾病,难以承担班主任工作时,教师是有权利拒绝的。

一言蔽之,如果学校拥有人尽其才、优劣得所、尊重教师的好的管理,如果教师出现身心疾病,教师是有权利拒绝班主任岗位的。

二、从事实上看

江海志以为,从事实上看,多数教师没有拒绝当班主任的权利。

可以这么说,除了少数热爱班主任工作岗位的,多数班主任内心都是很拒绝这个岗位。但是他们没有权利拒绝。

从事实上来看,能够尊重教师意愿的学校,能够人尽其才、优劣得所的学校实在太少。多数学校还是会死死抱住“教师应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的原则,使多数教师不敢拒绝。多数学校的教师往往只有接受权,还没有选择权。

江海志认为,教师的确应该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这是原则。但原则是死的,人是活的。原则也是人制定出来的。江山认为,学校应当在这条大原则下有所变通,尽肯能地尊重教师的意愿,给予教师一定的选择权。

江海志以为,什么时候,中小学教师有了一定的选择权、拒绝权,教师行业才会成为“令人羡慕的行业。”

有人也许会说,如果教师有权利拒绝当班主任,估计班主任就没几个人愿意当了。个人以为,解决无人愿意当班主任的难题其实也不难——至少有两个办法:师范大学设立班主任专业,毕业之后做更专业的班主任,待遇和任课教师相同。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将班主任津贴提高到“令人羡慕”的水平。某私立学校班主任津贴7500元,他们学校老师大多抢着当班主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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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百家号,湖边说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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