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15岁女孩遭围殴还被当众脱衣侮辱!施暴者均为未成年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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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花季女孩,却一方成为施暴者,一方成为“砧板鱼肉”,为人殴打凌辱。2021年10月,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检察院依法公布了一起强制侮辱案的细节。15岁女孩娜娜(化名)遭遇多名女子的围殴,随后她还被脱光衣服,当众以棍子戳身体隐私器官、撞击栏杆等方式加以侮辱。更令人瞠目的是:六名施暴者中,只有一名是21岁的成年人,另外5人都是15到16岁的未成年少女。最终,施暴者中的成年人,女子孙某静因强制侮辱罪被判刑五年。

孙某静,山东济南人,1998年出生,无业。

2019年9月30日22时左右,孙某静伙同徐某某(女,16岁,另案处理)、周某某(女,16岁,另案处理)、姜某某(女,17岁,另案处理)、慕某某(女,15岁)、王某某(女,15岁)在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某处楼梯间内,因琐事对15岁女孩娜娜采取拳打脚踢、扇巴掌等方式进行殴打。

在多人现场围观的情况下,这伙恶少将娜娜的衣服脱光,并继续对娜娜进行殴打,后由孙某静拽住乙某某的腿,徐某某用找来的棍子试图捅入娜娜的身体器官,之后又抬起娜娜用其身体撞击楼梯栏杆。

娜娜被殴打期间,其手机被徐某某摔坏,经鉴定,手机价值2179元。经法医鉴定,娜娜的伤情评定为轻微伤。案发后,孙某静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娜娜则案发后说,2019年9月30日,孙某静等一伙人在济南历下区的一个电梯间旁边的通道内,对其进行殴打、扒光其衣服、试图用铁管捅其私处。而这伙人是在一名叫穆某某的人召集下聚集而来的。

济南历下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孙某静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从强制侮辱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制侮辱罪。亲属代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对孙某静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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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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