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租房到期赖着不走 被法院判退房后砍杀房东!判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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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薛某租用一处房屋,合同到期后却赖着不走,被房东告上法院被判败诉退房后,薛某心生恶念。他持斧头砍杀房东,导致对方重伤。此后薛某自首。2021年10月从法院获悉,薛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刑八年。

男子薛某家住陕西铜川。他长期租赁耀州区某镇某公司一楼房屋用于经营,租赁合同到期后经人民法院判决,薛某应当将房屋退还。

2020年7月18日12时许,薛某将房东公司经理李某约至公司一楼薛某租赁的房屋内,商谈房屋腾退问题,在商谈过程中,薛某提出要保留一间房放置物品的要求,被李某拒绝后,薛某将手中杯子里的开水泼洒到李某脸上,李某掩面倒地。

李某倒地后,薛宝阳上前用脚踩踏李某胸部数下,又拿起日常放置在火炉旁用来劈柴的斧头,用斧头砍砸李某头部数下,致李某头部、胸部多处受伤,经鉴定,李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薛宝阳砍砸李某头部数下后,见李某大量失血且丧失反应,遂将斧头放下,锁上房门径行离开现场,随后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

薛某的律师为其辩护称,薛某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没有杀人的故意与动机,因此,本案不应定性为故意杀人(未遂),是一时气愤,情绪失控才导致受害人受伤,并不是要杀死受害人。

这位大律师还称,本案的起因,是因民事纠纷腾房而引发的故意伤害犯罪,而且双方平时关系还不错,还存在间接的亲戚关系,鉴于之前两人的关系,故薛某不具备任何预谋杀害受害人的动机。而且仅仅导致被害人重伤,没有导致被害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薛某还声称,自己和李某一直在打官司。1996年他从李某手里承包了某公司,主要经营餐饮和旅馆业,但一直没有签合同,到2013年元月份,他要求和李某签了一份承包合同,合同签了五年。2014年,李某把他告到法院,要把地方收回去,法院最后判决按合同执行。之后他就没有经营某公司,到外地打工去了。2020年5月李某又到法院把他告了,要把地方收回去,当时法院和他联系后6月12日开庭,到2020年7月7日给他邮寄了判决,判决上写的10天之内让他搬离某公司。

2020年7月17日早上10点,他联系了李某,希望李某给法院执行庭的人说,让法院的人不要上来了,他感觉丢人的很,就是希望能给他一两间房,让把他的东西先放着。到下午4点的时候,李某打电话说不同意,让一次性了断。之后就发生了杀人一事。薛某声称,自己之前没有想过杀李某,就是到房子后,他现在什么都没有了,李某还一直说都怪他,都怪他,他就一下被激怒了,当时脑子啥都没有想就动手了。

铜川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薛某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害人李某头部多处受伤,重型开放性颅脑损伤,多发颅骨骨折、头皮多处挫裂伤,案发后薛某自认为被害人李某已经死亡,并未对李某进行救治且将案发现场大门锁住,后报警。其主观上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足以致人死亡的行为,近日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赔偿李某38.5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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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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