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城管队员错将油门当刹车 撞进商业区人群!致一死六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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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夜间的重庆街头,正是华灯初上,人头攒动的热闹时分。然而在闹市区的街道上,却发生了一起电动巡逻车冲撞人群的悲剧。这起悲剧的原因是武隆区某街道夜间巡逻员熊某,误将巡逻车的油门当成了刹车,最终酿成一死六伤的重大事故!2021年10月从法院获悉,熊某因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刑3年1个月。

熊某1967年出生,家住重庆武隆区。是一名街道夜间巡逻队员。

2020年7月28日晚,熊某与同为重庆市武隆区某街道夜间巡逻队员的姜某、倪某某、谢某某、代某某在巡逻时,由姜某驾驶一辆电动警用巡逻车搭载熊某等人到达重庆市武隆区某街道世纪五龙城“××拉面”餐馆附近,姜某停车,拉了车辆的手刹,但车辆未熄火。

姜某、谢某某、代某某去吃饭便先下车离开。之后,倪某某因去卫生间也下了车,离开时告知熊某,如果车辆溜车就踩刹车,并向其指示了刹车踏板。

熊某一个人在车上时,因觉得车辆拉了手刹,且经手推车也推不动,就低头试踩了几下车辆的加速踏板和刹车踏板。熊某发现车辆已在向前滑动时,因慌张又抓住方向盘踩了踏板,导致车辆加速向前行驶。

失控的车辆将杨某某、邓某某、冯某某、陈某某、蒋某某、李某某及其儿子罗某甲撞倒在地,造成蒋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六人受伤。后熊某在案发现场被交巡警传唤到案。案发后,熊某所在单位与伤者及死者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已按协议支付了赔偿费。

重庆市武隆区法院审理此案认为,熊某过失以危险方法,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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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说案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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