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战争出现的野战军建制,是部队性质还是番号?全面解析其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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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沈战役打响时,东北人民解放军有103万之众,那为什么林彪能够投入作战的只有不到70万人呢?因为“东北人民解放军”是个统称,所属部队包括东北野战军和东北军区地方部队两大部分,而其中的30万地方部队在素质、装备、训练等方面仍然相形见绌,并不适合于投入大兵团战略决战。比如各二、三级军区和各县所属的独立团、独立营、县大队等等,基本承担着保卫地方政权、剿灭土匪、看押俘虏、兵员补充和交通线维护和的任务。

即便是已经编组成为“独立师”的部队,虽然战役期间划入了东北野战军的作战序列,也只能配合各野战纵队遂行次要作战任务,可见地方部队和“野战军”的区别还是非常明显的。实际上,在解放战争期间,我军各大战略区都采取了此类的两线部队编组方式,实现了野战军、地方部队、民兵武装“三位一体”的武装力量格局,它既是人民战争的一大特色,也是取得解放战争胜利的重要手段,没有地方武装和民兵力量,广大的后方根据地安全如何保障?

一定要理解,“野战军”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是个中性名词,泛指一切军队的正规野战部队。世界各国都有野战陆军、野战炮兵的名词,足以说明问题,即便是蒋军也存在着野战军,比如1947年7月以后蒋军转入战略防御阶段后,在中原战场上把战斗力较弱的杂牌军、地方武装都用来守备城市,这些部队的中心任务就是“守点”,没有特殊命令只能老老实实地驻防在某一地区或城市,同时组建了胡琏整编第18军、邱清泉整编第5军、孙元良整编第41军等六个机动兵团,担负救火和与我两大野战军进行大兵团野战的任务。

因此,这六个整编军(或兵团)就是蒋军在中原战场的“野战军”,其显著标志是:没有固定守备任务、没有固定作战区域、根据战场形势随时调往任意地区与我军交战,并且这六支部队在武器装备、作战经验、后勤补给等方面也大多优于各绥靖区、各警备司令部的守备部队。因此我们说“野战军”首先是一个表示部队性质的中性词,这些正规野战部队也是蒋军的骨干力量,只有逐步消灭了它们方能求得战争形势的转变。

再比如淮海战役期间,蒋军在徐蚌战场上共投入了五个大型机动兵团(邱清泉、李弥、孙元良、黄百韬、黄维)和三个绥靖区的兵力。其中绥靖区的任务就是守备要点,比如起义的第三绥靖区就是负责贾汪、台儿庄地区的防务,另外在一些敌占城市还有保安团等非正规军,这都属于“非野战部队”。而真正的“野战军”就是那五个机动兵团,也是华野和中野的首要歼击目标,至于守备部队和地方武装,那是抬抬脚就可以扫光的事情。

(这是全称,野战军司令员是兼职)

同时应该注意到,守备部队在必要情况下也是可以升格为野战部队的,比如淮海战役打响后才编组的李延年第六兵团、刘汝明第八兵团,就是以原来两个绥靖区部队升格而成的。整个淮海战役中,我两大野战军吃掉了敌人前五个兵团,但是李延年和刘汝明两个兵团逃掉了,后来成为蒋军的江防主力,再后来它们从长江边一直逃到了福建,其部队和任务的属性就一目了然了。

所以野战军的关键是“野战”两字,表示担负着不受地域限制遂行机动作战的任务,甚至可以跨战区调动和作战。比如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后,军委命令原晋冀鲁豫野战军留下来的第四、第九纵队(附起义之38军)组成陈赓兵团,强渡黄河挺进豫西敌占区,已经超越了原晋冀鲁豫军区的所辖范围;与此同时,陈粟指挥的华野西兵团也从山东杀入了豫皖苏地区,不仅跟晋冀鲁豫野战军的作战区域发生交集,甚至一度指挥了中野11纵。

而中原和华东军区所属的地方独立旅、独立团和县大队,是无力执行此种大规模机动作战任务的,独立旅也至多是在大规模战役中配合野战军作战(与东北的独立师性质相同)。一般来说,我军各大战略区的军事主官,都同时兼任军区司令员和野战军司令员的职务,比如林彪就是东北军区司令员兼东北野战军司令员,刘帅是中原军区司令员兼中原野战军司令员等等,这是因为在战略大决战期间,野战军首长的权责更重要也更关键。

第二层意思才是人民解放军在特定时期的部队编制和番号,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八路军、新四军装备低劣弹药匮乏,是无法与侵华日军遂行大兵团作战的,通常以团级为单位分散作战,集中一个旅的战役战斗都比较罕见,这是由客观情况所决定的。日本投降以后,面对蒋军的重兵压境,各大军区开始组建“野战军”,下辖数量不等的“野战纵队”(可以视为军级),各野战纵队再下辖两个以上的师(或旅),以应对新的战争形势。

1945年10月华中军区率先组建了华中野战军,以粟裕为司令员,下辖三个野战纵队,其后晋绥军区(八路军120师兼)组建了晋绥野战军、晋冀鲁豫军区(129师兼)组建了晋冀鲁豫野战军、山东军区(115师兼)组建了山东野战军、晋察冀军区组建了晋察冀野战军等等。当时的政治形势,使我军在师以上并不方便设置更高级别的正规编制,遂以野战纵队、野战军来作为特殊时期的部队编制和番号。

东北我军的称谓和番号就很说明问题,在11万八路军、新四军进入东北之初,考虑到东北复杂的政治局面,林彪最早的职务是“东北人民自治军总司令”,再后来更改为“东北民主联军总司令”,注意此时已经有了野战纵队的编制。直到1948年1月1日,东北民主联军才正式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内部分为东北军区和东北野战军两大部分,以原东北民主联军总部机关,改制为东北军区兼野战军司令部,林彪任司令员兼政委(罗荣桓后来才被任命为东北野战军政委,但不是东北军区政委)。

辽沈战役结束后,大举入关参加平津战役的仅仅是东北野战军所属部队,而并非“东北人民解放军”全部,东野不仅参与解放了华北大地,还一路南下解放了中南地区,红旗一直插上了海南岛,这也就诠释了野战军不受作战地域限制的性质。而东北军区所属的30余万部队,则始终留驻在东北境内保卫新生政权,东野改称四野并以主力南下后,为了工作方便,林彪也不再兼任东北军区司令员。

所以我军在解放战争初中期的“野战军”称谓,既是部队性质的体现,也是一个临时性的部队编制和番号,级别等同于蒋军的“剿总”或者“绥署”。经过两年多的作战,军委根据全国战场形势的变化,逐渐把前述各野战军整合为西北野战军、中原野战军、华东野战军和东北野战军四大战略重兵集团,也就是后来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野战军的前身,同时规定,野战军作战的重大事宜由军委直接统一指挥。

四大野战军兵力规模扩大以后,又在野战军之下增设了兵团建制,并且在1948年底的统一番号工作中,把所有野战纵队改称为“军”(师和旅统一称为“师”),于是形成了军委、野战军、兵团、军、师、团这样的作战序列。换句话说,我军新增了兵团(集团军)、军两级编制和番号,但是保留了野战军这一级编制,那么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的数字,就是各大野战军的番号,而就编制级别来说,我军的野战军近似于二战期间苏联的方面军,以及德国、美国、英国的“集团军群”。

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尽管在解放战争早期出现过晋察冀野战军的番号,但是后来因故取消了,而是组建了华北军区野战部队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兵团,并没有授予“华北野战军”的番号,前述三个兵团由设在西柏坡的军委直接指挥,再后来其中的两个兵团划归第一野战军指挥,也就更没有设立“华北野战军”的必要了。准确点说,华北军区确实存在有野战军性质的部队,但是并没有授予“野战军”的整体番号。

之所以说我军的“野战军”是一种临时性的编制和番号,是因为它有些混淆了部队性质和部队编制,也是现在军事爱好者容易糊涂的原因所在,属于特殊时期的特殊称谓。到了建国以后的50年代,四大野战军的番号均被撤销,代之以六大军区的的固定编制,分别是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和西南军区。

在此期间兵团建制也逐步取消,或者改制为二级军区,不过要注意,各野战军所属的军级野战部队之编制和番号并没有撤销(裁撤不计),它们从此分别隶属于各大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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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北行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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