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野战军为何只有四个番号?详解发展历程以及华北我军之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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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4月27日,红1军团长林彪、政委聂荣臻联名致电中革军委,提出了关于红一方面军下一步行动方向的建议:“野战军应立即变更原定战略,先敌占领东川,经东川渡过金沙江入川,与四方面军会合”。这是四渡赤水后最具前瞻性的一个作战预案,即红军主力绕过贵阳直扑云南腹地,迂回前往滇北渡过金沙江再进入四川,该案最终也被采纳,遂有“巧渡金沙江”的著名战例。这封电文的重点,是在真实的历史档案中,能够清晰地发现我军早期便有“野战军”的用语,从而可以解开我们的一些困惑。

彼时红一方面军的部队建制,是方面军总部下设四个“军团”,各军团直辖各师(注意红四方面军没有军团建制,直接称为军),并没有“野战军”的编制或者称谓,那么林聂电文中的“野战军”是什么含义呢?这就涉及到部队性质的分类问题了,简言之,“野战军”就是对野战部队的整建制称谓,它主要体现的是作战部队的性质:承担主要作战任务、跨区域作战任务、机动作战任务,因为红一方面军是整个闽赣中央苏区红军力量的精锐所在。

在长达22年的革命战争中,人民军队始终奉行主力部队、地方部队、民兵武装“三位一体”的军事力量构成方式,其中地方部队和民兵都有自己的固定活动区域,部分民兵甚至还是“不脱产”的武装人员,也就是主要在家乡范围内保卫政权和打击敌人。唯有主力部队是需要大打运动战、不受作战地域限制、一切以消灭敌人为中心、承担主要歼敌任务的,按世界军事惯例,也可称为“野战部队“,那么成建制集团化遂行作战任务的野战部队,就可以通称为“野战军“。

所以林聂两位元帅电文中提到的“野战军“,就是指以方面军建制遂行机动作战的中央红军主力,诠释的是这支部队的性质,与部队的人数和编制无关。

一、我军早期并没有使用“野战军”作为部队编制。

中央红军是以井冈山会师后组建的红四军发展起来的,随着不断战胜敌人和红军队伍的壮大,逐渐扩编为红1军团和红一方面军,同时还在苏区各地组建了地方部队(比如独立师、独立团等)和民兵武装(赤卫队或者游击队),其中负责与敌人正规军进行作战的当然是主力红军,所以红一方面军就是红军的野战部队。1934年第五次反围剿失利后,红军野战部队8万余人(其中战斗部队仅5万余)开始战略转移,也就是伟大的长征。

与此同时,还留下了由项英、陈毅等领导的3万多红军,继续在闽赣苏区坚持斗争,那么这3万余人就不是“野战部队”了,一方面他们的任务很明确,是在固定的区域内浴血坚持;另一方面,他们是以地方红军为主体,装备、训练和战斗力都差强人意。也正是因为如此,在敌人的重兵围剿之下,留守红军部队很快遭遇了严重的损失,大多数部队建制被打散,余部不得不上山打游击。全面抗日战争爆发后,全部南方八省的红军游击队改编为新四军时不过10300人,可知斗争之残酷和牺牲之惨烈。

(注意东北民主联军的番号)


1937年8月,在陕北站稳脚跟的红军实际已拥兵72000余人,但是要分为主力红军和地方红军两大部分,只有其中的主力红军才能称为“野战部队”,所以在改编为第八路军之时,基本是把红军野战部队的46000余人编入了第115、第120、第129师,这三个师当然也就是八路军的“野战部队”和精锐力量所在。而所余的地方红军则留驻陕甘宁边区,分别以警备团、保安团等编制,与八路军留守部队一起担负保卫边区的任务,这部分红军自然就不属于“野战军”性质。

而在抗日战争时期,由于八路军、新四军各部普遍装备低劣弹药匮乏,是无法与侵华日军进行大兵团野战的,所以平型关战役以后,八路军的三个师分头展开建设敌后根据地,通常以团级为单位分散作战,其实《亮剑》也大致诠释了这种态势,八路军的团级单位甚至基本没有配备无线电台,如何遂行统一指挥的大兵团作战?是以抗战中期以后,我军集中一个旅的战役规模都比较罕见,这是由抗日战争的客观情况所决定的。

因此这一时期,我军的野战部队仍然以分散的游击作战为主,不适于经常性的战役集结和组建兵力较多的“野战军”编制。


(注意职务全称)


二、解放战争初期我军编组了七个以上的“野战军”建制。

到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时,八路军和新四军已经组建了五个一级军区,即刘邓首长第129师师部所兼的“晋冀鲁豫军区”、贺老总第120师建立的“晋绥军区”、聂帅以第115师一部发展起来的“晋察冀军区”、罗帅以第115师主力和山东抗日武装共同发展起来的“山东军区”、以及新四军主力开辟的“华中军区”。由于大量缴获日伪武器,各军区的正规部队数量和质量都得到长足发展,面对蒋军的重兵压境,为适应新的战争形势,各大军区纷纷才开始组建“野战军”。

此时组建的“野战军”已经具备广义和狭义的两层含义,广义上它首先是部队的性质,也就是各军区将正规军的主力部队集结起来,准备与敌人开展大规模野战。所以各军区的“野战军”并非所属部队的全部,比如当时华中军区所属兵力已有135000余人,但是华中野战军组建时仅有45000余人;山东军区在抽出奔赴东北的部队以后,仍然有20万左右的兵力,但是山东野战军初建时仅有75000人;晋冀鲁豫军区所属兵力也有多达27万的部队,但是晋冀鲁豫野战军正式组建时仅有不足10万人。

(野战军是军区部队中的精锐力量)


所以在解放战争全面爆发之前,尽管我军的总兵力数字有127万余人,实际上真正可以用于野战的正规主力部队只有61万人,且分布于几大军区和广袤的解放区范围之内,也就是各军区组建的“野战军”。因此,狭义上的“野战军”此时又成为我军的高级临时编制,因为当时国共谈判尚未完全破裂,我方代表团还在南京、北平等地与敌周旋,为争取政治上的主动,我军并不合适在“师”以上设置更高级别的正规部队编制,这一点要真正懂得军史才能理解。

于是各军区便以二到三个师(山东军区称为师,其他军区称为旅)组成“野战纵队”,再以若干野战纵队合编为“野战军”,在军区领导机关之下设立专司作战的“野战军司令部”,简称“野司”。一般来说,我军各战略区的一号军事首长首先是军区司令员,然后才兼“野战军司令员”,毕竟战争年代以打击敌人为第一要务。

比如陈毅是山东军区司令员兼山东野战军司令员,刘伯承是晋冀鲁豫军区司令员兼晋冀鲁豫野战军司令员,东北野战军1948年正式组建时(之前有两个称谓),也是以东北军区司令员林彪兼任野战军司令员。

比较例外的是华中军区,受限于资历和历史职务问题,当时华中军区的司令员是张鼎丞,而粟裕将军的职务是军区副司令员兼“华中野战军司令员”,到华中野战军和山东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的1947年初,也仅是出任了华野副司令员,而山东野战军司令员、新任华东军区司令员陈毅理所当然出任华野司令员。

在解放战争初期,我军先后组建了华中野战军(最初四个纵队)、山东野战军(两个纵队又两个师)、晋冀鲁豫野战军(最初五个纵队)、晋绥野战军(三个纵队)、晋北野战军(时间较短)、以及晋察冀野战军(最初四个纵队)等六个以上的野战军建制和番号。

情况更为特殊的是东北战略区,由关内各大军区抽调的部队挺进东北时,碍于当时复杂的政治环境,我军最初的称谓是“东北人民自治军”,虽然也是以林彪为总司令,但尚没有野战军的建制,并且各军区所来部队的编制和番号也比较杂乱。直到1947年统一改称东北民主联军并且组建首批五个野战纵队时,才真正有了野战军的雏型,而正式组建“东北野战军司令部”已经是1948年1月1日的事情了,东北人民解放军司令员、东北军区司令员林彪兼任野战军司令员,野司首长代号为“101”。

所以在解放战争初期,我军先后组建的野战军编制至少七个以上,并且这个“野战军”既包含了部队性质,也代表我军的一种高级临时编制,属于合二为一的军队称谓。注意早期尚没有“西北野战军”的建制,因为胡宗南进犯延安已经是1947年3月以后的事情了。

三、各野战军的番号因战争形势的发展而进行了多次整合。

1947年7月,刘邓首长率领晋冀鲁豫野战军四个主力纵队12万大军,从鲁西南出发千里跃进大别山实施战略反攻,这支部队的全称是“晋冀鲁豫南征野战军”,也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刘邓大军或“刘邓野战军”(注意不是指晋冀鲁豫野战军全部),这个番号充分说明了我军在1948年之前“野战军”的含义,那就是广义上的野战性质和狭义上的临时编制。

随着解放战争形势的发展,我军与敌人主要集中在五个战略区进行角逐,也就是东北、华北、华东、中原和西北战场,敌方成立了四大“剿总”和一个绥署,我们则逐步整合出来五大野战军。

其中东北民主联军1948年初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同时组建野战军司令部,简称“东野”,司令员林彪;山东野战军和华中野战军合并组建华东野战军,简称“华野”,司令员陈毅;晋冀鲁豫野战军经略中原后改称中原野战军,简称“中野”,司令员刘伯承。

1947年6月,华北我军重新组建晋察冀野战军,以杨得志任司令员、罗瑞卿任政委;而晋绥野战军番号撤销,所属部队逐渐调往陕北作战,先后有西北野战兵团(兵力较少)、陕甘宁野战集团军的番号,直到1947年7月正式升格为西北野战军,简称“西野”,司令员彭德怀。

前述已有简称的四大野战军,在进入大决战期间的1948年11月1日,根据军委《关于统一全军组织及部队番号的规定》,团以上各部队均冠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字样,并分别改称第一、第二、第三和第四野战军,仔细区分的话,“野战军”为部队编制和级别、前缀的数字即为部队番号。与此同时,原辖的各野战纵队统一改称“军”、原各野战军师或者旅的编制统一改称“师”,标志着人民解放军的战斗序列和组织逐步走向正规化。

随着各野战军兵力的不断扩大,又开始在野战军之下设立“兵团”编制,形成了野战军、兵团、军、师、团的指挥序列和统一编制,当然,这次整编是需要一定时间来完成的,大体全部工作结束是1949年3月到5月间。比如第四野战军所属四个兵团全部组建完成时,已经是大军南下期间的1949年4月了,之前只有两个兵团部。

晋察冀野战军的情况则非常复杂,在抗战胜利后的1945年11月,晋察冀军区便组建了两个野战军的编制,其中第一野战军辖四个纵队九个旅,以聂荣臻兼司令员,第二野战军辖五个纵队十七个旅,以萧克为司令员,两个野战军的总兵力达到了18万人。随着形势的变化和部队的调整,这两个野战军的番号先后被撤销。1946年6月和1947年6月先后两次重新组建了“晋察冀野战军”,比如著名的清风店战役和解放石家庄战役,就是由晋察冀野战军发起的,如果没有意外因素,晋察冀野战军最有可能演变成为“华北野战军”,但是最终没有授予番号,原因附后。

因此解放战争时期我军的四大野战军格局,实际形成于1948年5月之后,在此之前,五大战场上都存在“野战军”的编制和番号,分头与敌军作战。

四、各野战军的作战和使用须接受军委的统一指挥。

为了打败蒋军主力部队取得战争的胜利,我军的战略实施是“全国一盘棋”,各战略区、各野战军的配合至关重要,所以军委对各野战军的调动、作战和集散拥有绝对的权力,这是老蒋完全不具备的优势。具体来说,军委随时会根据战争形势和战役需要,统一指挥和调度各野战军的作战事宜,时而集中,时而分散,并不一定是野战军整建制执行任务,最明显的两个例子,就是华野的“七月分兵”和陈谢兵团的挺进豫西,这也是一些军事爱好者容易混淆的问题。

当时为了配合刘邓南征野战军在大别山完成展开,军委命令华东野战军以六个主力纵队(加特纵主力)挺进原卫国统区的豫皖苏交界地带,遂行战略牵制和战略反攻的任务,于是华野实际被拆分为三大部分,即陈粟率领的华野“西兵团”、坚持在山东根据地的“山东兵团”和苏北老区的“苏北兵团”。

期间各兵团的作战直接受军委指挥,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办法,并不影响华东野战军的整体序列和番号,直到1948年9月济南战役前后,华东野战军才恢复统一使用,并且明令“全军指挥由粟裕负责”。

同样,在刘邓南征野战军前往大别山之后,晋冀鲁豫野战军留在晋南地区的第4和第9纵队,也被军委统一编成为陈谢兵团(附陕军起义之38军)南渡黄河杀入豫西,并且受军委直接领导而不再受刘邓之指挥,所以陈赓兵团当时已经是“准战略集团”,级别是相对比较高的。但是到了淮海战役之前,这两个纵队仍需归还了中原野战军(已改称)建制,在刘邓的统一指挥下参加淮海大决战。换言之,各野战军各纵队番号和整体建制虽然保持不变,但是如何使用和调遣,军委拥有绝对的超越指挥权,不理解这一点,对解放战争一些战役中的战斗序列,就容易糊涂。

所以华北我军主力没有统一授予“华北野战军”番号,第一个重要原因,是之前转战陕北的党中央,于1948年5月全部到达(分成二批)河北省平山县的西柏坡,也就是说,军委已经实际位于华北地区指挥全国的解放战争。那么对于华北军区已经组建起来的第一、第二和第三兵团,当然以军委直接就地指挥更为合适,如果中间再设一个野战军司令部,反而增加了指挥环节,不利于我军发挥机动灵活之作战方式。

那么1948年5月华北军区所属三个野战兵团统一改称为“华北军区野战部队”,其实也就不难理解了,因为时间点是如此的契合。

五、华北敌情的复杂也是未能统一授番的重要因素。

国民党军队在华北是分为两大坨的,也就是傅作义的“华北剿总”和阎锡山的“太原绥署”,考虑到这两个人历史上的关系,南京方面并没有明确双方的隶属关系,基本是各打各的。“华北剿总”的作战范围是河北、察哈尔、热河诸省和山西北部,而“太原绥署”的作战范围仅仅是去除晋北以后的山西一隅。

那么为了应对这两坨敌人,华北军区所属部队也须分兵作战,其中军区副司令员徐向前率第一兵团主要负责跟阎军的作战,而第二、第三兵团主要跟傅军周旋,战场实际情况决定着,三个兵团要分别向军委汇报情况和接受指示,设立统一的指挥机关是不太合理的。平津战役之前,华北军区实有部队近40万人,但是野战部队仅有23万余人,其中第一兵团的7万余人又在山西作战,因此面对傅作义所部50万大军,自然处于劣势。

(傅作义剧照)


部分军事爱好者简单地认为,华北军区野战部队没有授予“华北野战军”的番号,完全是因为聂帅在之前的大同和集宁战役中表现不佳,其实是个误解,既然之前已经有晋察冀野战军的组建,如果军委继续留驻陕北没有来到华北,或者华北敌军的作战序列也是统一的整体,那么华北野战军的成立也是必然选项。

军委最终没有批准成立统一的华北野战军司令部,是综合多方面因素考虑的结果,期间朱总司令一度深入华北各部进行视察和督导,都说明了华北军区野战部队由西柏坡直接指挥的重要性。

因此在平津战役期间,华北军区野战部队只有第二、第三兵团参与了作战,而第一兵团仍然在围攻太原,包括东北野战军最先入关的程子华先遣兵团,也曾暂时归军委直接指挥。大举入关参加平津战役的是东北野战军所属70余万部队,东野不仅参与解放了华北大地,还一路南下解放了中南地区,红旗一直插上了海南岛。

这也就诠释了野战军不受作战地域限制的性质,而东北军区所属的30余万部队,则始终留驻在东北境内保卫新生政权,东野改称四野并以主力南下后,为了工作方便,林彪也不再兼任东北军区司令员。

平津战役胜利结束后,根据军委统一序列和番号的命令,华北军区野战部队分别整编为第18、第19和第20兵团,此时鉴于华北地区已无重大敌情,而第一(西北)野战军的兵力仍然薄弱,不足以单独完成解放大西北的任务,于是在太原也告解放之后,军委电令第18和第19兵团直接西进划归一野建制,从而使第一野战军的总兵力达到了34万余人。这也就意味着,华北军区野战部队仅剩下一个兵团的部队,自然也更没有了组建野战军司令部的必要,华北军区后来主要担负了平津地区的卫戍任务。

总结来说,就是华北我军一度拥有若干“野战军”的番号,也拥有野战军性质的部队,却最终没有授予“华北野战军”的番号正式成为“第五野战军”,其中存在着战争形势变化、部队历史沿革和作战序列调整等多方因素,既有历史的必然,也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六、野战军番号的撤销和大军区体制的确立。

现在也就能够理解,在辽沈战役打响时,东北人民解放军总数虽有103万之众,但是能够投入辽沈决战的只有不到70万人。因为“东北人民解放军”是个统称,所属部队包括东北野战军和东北军区地方部队两大部分,而其中的30万地方部队在素质、装备、训练等方面,与野战军仍然相形见拙,并不适合于投入大兵团战略决战。比如各二、三级军区和各县所属的独立团、独立营、县大队等等,基本承担着保卫地方政权、剿灭土匪、看押俘虏、兵员补充和交通线维护和的任务。

之所以说我军的“野战军”番号是一种临时编制,是因为它确实把部队性质和部队建制两层意思同时包含其中,容易引起混淆和误解。而就编制级别来说,我军的野战军司令部与敌军的剿总、军政长官公署基本对等,野战军的规模近似于二战期间苏联的方面军,以及德国、美国、英国的“集团军群”编制。与此同时,在大兵团决战的主要时段结束以后,大军区和野战军的双线指挥模式,也不利于我军的正规化建设。

至1949年底,各野战军司令部仍兼新建或者扩展的几大军区,比如第一野战军兼西北军区,第二野战军兼西南军区,第三野战军兼华东军区,第四野战军兼中南军区,而留驻东北的30余万地方部队则继承了东北军区,再加上华北军区,已经形成了六大军区和四大野战军司令部同时并存的状态,并不适合全国解放以后的新形势。于是到了建国以后的50年代,四大野战军的番号均被撤销,代之以六大军区的的固定编制,分别是东北军区、华北军区、西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和西南军区。

各野战军的兵团级建制也逐步取消,或者改制为二级军区,而各野战军所属的军级野战部队的编制和番号并没有撤销(裁撤不计),而是分别隶属于各大军区,从而使每个大军区仍然拥有野战部队、地方部队和民兵的三级武装力量。

大军区的数量在后来的几十年中多有调整,笔者也有专门文章介绍过,先后有十二大军区和八大军区等等,直到军改之后逐步形成了如今的“五大战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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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东北行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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