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承认、面对“写作”与“作文”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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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社会,使用频率最高、关注度最强、牵动人心最多最广的一个现代汉语词汇,恐怕就是“作文”。

首先,毫无疑问,在校的中小学生,当然对作文保持着密切的关注。中小学生中,有多少人“一怕周树人,二怕文言文,三怕写作文”且先不去过问了,我的意思是,中小学生这一群体在全体人口数中占多少,恐怕不言自明。

中小学的背后,是广大家长,他们对作文的关注度,丝毫不亚于中小学生本身。

至中小学语文教师、关心教育的人士、教育管理工作者、传媒人士、教育行政干部,这几个群体,恐怕对作文也给予着密切的关注。

每一年的中考与高考,作文所获得的关注度,超过了其他所有学科。

然而,我还必须陈述一种事实,那就是:在关注作文的这一些庞大的人群里,真正知道作文内涵的人,可能非常之少。

这恐怕不是危言耸听。

我们不妨先试着回答以下两个问题:

作文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它有什么最基本的涵义呢?

可能,很多人在面对这两个问题时,会答非所问,或含糊其辞,或人云亦云,或茫然不知。

我们现在不妨先从解答这两个问题起,来对作文作一全面而清醒的认识。只有具备了这样的前提,我们才可谈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作文应该有两个基本义项。

一是名词,是指学生作为练习所写的篇幅限制在一定字数的单篇文章或作品,其基本意义与“文章”同义。

二是动词,是指写文章,与“写作”同义。

人们所关心的作文,人们所给予热切关注的作文,一般意义上说,是指的第二个义项,同时兼有第一种意义中的具体的文章内容。

而且,只要作一细思,我们就发现,对“作文”更稳妥的称谓,应该是“写作”。

也就是说,作文课,完全可以被称为:写作课。

我们也发现,在很多基础教育领域的学校里,作文课已经悄悄变脸为写作课。

人们似乎也并没有对此产生多大的反应,这种改变并未引起广泛的热议。人们似乎在平静中接受了这样的事实。

而且,一旦进入更广阔的社会领域与生活空间,写小说、写散文、作诗、写行政公文、写专业性论文、写广告文案、写事务性报告,再使用“作文”一词,便使人们很难从心理上获得认同。

所以,用“写作”取代传统习惯称呼的“作文”,似乎更为合适。

至此,我们又不得不对“写作”这一概念进行深入的探讨与分析了。

什么是写作?

一般意义上说,写作是人运用语言文字符号以记述的方式反映事物、表达思想感情、传递知识信息、实现交流沟通的创造性脑力劳动过程。既然是劳动过程,便势必与商品形成某种必然性的关系。由此引发的写作商业意义,便也成为自然的附加内涵。关于这一点,我们先撇开,搁置一旁,暂且不予置评。

这种意义上的写作,又大体可以分为三种:

一是作家的自由写作。这一写作行为,包括准作家或文学爱好者们的写作。

二是职业人群的专业写作。我们也可以称这种写作为应用写作。

三是语文课程意义上的写作。人们称这种写作为作文。

从这里回到作文,我们就发现,所谓“作文”的写作,其实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照特定要求,在一定的时间里,以规定性的篇幅,用书面语言创造文本(被表述为制作文本可能更准确,因为,在这一阶段,模仿第一类、第二类写作中的文本应该是被允许的),以达到发展和提高自身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学习活动。

这样一来,“作文”的通道便自然狭隘了许多。

也就是说,作文的规定性非常之多,它与自由写作完全是两回事。

所以,对于试图将作文与写作之间画上等号或试图暗渡陈仓的做法,其实是极不明智的。

目的不一样,方法也便大异其趣。

所以,不能将写作与作文扯到一起,更不能模糊其中的界限。

写作,是以语言文字为媒介文化交流的行为,作为人类凝聚思想,表达情感,加工与传递知识的基本手段,它是一种人类的精神生活与实践活动。而纯粹意义上的文学写作,则是人类表现无穷创作力、想象力、审美活动和精神的方法之一,它是人类中特定的群体一种特殊的、有目的的社会实践活动,它只为满足某一些特定的群体或人们而存在。从本体论层面看,这样的写作活动,关注终极意义,也即对生命、人性、存在等进行精神性的、审美性的表达。在这种情形下的写作行为本身,则在于寻求生命生存的依托、精神的家园、灵魂的故乡。而操弄这一写作门类的人,我们或可称之为“精神贵族”。

也就是说,这样的群体,其技术层面上的意义,对他们而言,已经不是问题。

而这样的群体,在人口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其实是微乎其微的。以写作谋求生存之道,即著书只为稻粱谋的人群,似乎都不应该归入其中。将写作视为一种商业行为,置换自己的生存资料,充其量,只是匠人层面上的追求。

而作文对中小学生而言,技术的追求,可能某种意义上讲,倒反而是终极意义上的存在。亦即先追求技术,然后,才讲究文本制作的目的性、创新性等更高级的技术层面的内涵。

同样,中小学生的写作,也不能等同于第二种写作,即应用写作。关于这一点,我想,我们就存而不论吧。

所以,对于概念性的“作文”,其实,真的不需要与“写作”实现不必要的榫接。客观而平静地面对它们的差异,是中小学语文教师所必须具备的心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引领中小学生的作文走向成功。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作文”只能将技术作为终极意义上的追求,在现代社会,在基础教育领域,势必要将“现代”与“基础”这两个概念引入到作文教学与作文写作中,并以此作为作文的规定性的内涵。

所谓“现代”,主要是指我们必须引导学生以现代的思维方式,包括心理态度、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的现代色彩去进行作文的写作,使作文具有时代特色与现代意义。这也是教育本身的意义与价值所在。

与此同时,作文教学还必须汲取传统思维的营养,自觉吸纳世界范围内的先进的写作经验与写作理念,激活思维,结合现代人的眼光、思想、观念,采用现代的写作方法、技巧,进行写作,展示出文章的时代内涵。

所谓“基础”,固然是就基础教育本身的角度提出来的,同时也指形成、发展、提高写作能力,必须具备一定的学识与素养,必然从基础开始进行有意识的训练,讲究基础性的积累,并为文学写作与应用写作准备好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及其他常见体裁文章所必须具有的素质、修养和能力。

综上所述,我们不得不接受、不得不承认,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的是,由于主体性的不同,其写作层面便客观上存在着诸多差别。

在此基础上,客观地定位中小学生的写作行为,是非常重要的。强行将目的性不同、主体性不同的两种行为混同于同一种行为,势必会带来方式方法上的混乱,且会带来评价方面的逻辑混乱。

准确的表述便是:作文,是学生表述自己的真正的思考与分析的文本,是学生来源于生活的真切感悟;同时,作文,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但模仿前人或名家的作品与文本,也是可以被允许的一种行为;作文教学的最高目标,是引导学生掌握写作的技术,作文这一特定的写作方式是在学习并掌握了写作技术的基础上运用祖国的语言进行表达的一种行为。

而在这方面,这么多年来,人们一直存在着混乱,至今都未能予以纠偏与纠正,使得语文教学本身这么多年来饱受诟病。

但愿我的这篇小文,能引发大家的深切思考,并在我们的作文教学中,科学地给予学生以引导而不致夸张性地提高我们的目标与要求,从而使我们的老师与学生都无法找到自己的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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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辅仁新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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